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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教学奖励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2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2019年教学奖励申报情况,为尽快完成奖励的登记和分配工作,就以下几项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项目或成果的奖励分配要做到实事求是,明确是个人获得的项目或荣誉,只分配给本人;集体项目,按照文件或证书上的名单进行分配。无明确参与人的集体项目,由项目(成果)所在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分配。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6号)和《中南民族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民大发〔201870号),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奖励标准是每项1200分,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是600分。请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学院按照第一条的要求分配奖励贡献率,并于今天下午3点前将纸版和电子版的材料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4号楼425室)。

3.已经公示的项目(成果),但未提交贡献率的,在今年6月份补登。

附件:附件:2019年度本科教学奖励汇总表-一流专业.xlsx

 

                               

                          20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