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0年“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8     编辑:戴洋     审核:王雪燕     上传:戴洋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烟草专卖局、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有关资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资助标准

学校共50个受助名额,各学院候选名额见附件1。

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


二、资助条件

1、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不含独立学院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优先资助农村贫困学生,资助城市贫困学生的比例不应超过资助总人数的30%;

4、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实践;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6、申请人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50%,无挂科现象;

7、当年获得其他国家奖金及同类助学金资助的不予资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影响申请)。

8、2019年已获本项目资助、学习成绩优秀且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继续申请资助,资助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分配总额的10%

9、参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及“希望家园”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希望书屋”阅读辅导员等社会公益活动的贫困大学新生优先推荐


三、优先资助条件

同等条件下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因疫致困返贫家庭青少年学生、受水灾严重影响的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作为优先资助对象。优先级依次为:1.参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工作因公牺牲人员子女;2.本人感染疫病、家庭成员感染疫病或疫情期间亡故的城乡低保家庭、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青少年学生;3.父母(监护人)因感染疫病亡故的其他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4.本人感染疫病、家庭成员感染疫病或疫情期间亡故的其他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5.其他因疫致困、受水灾严重影响的城乡低保家庭、农村建档立卡家庭青少年学生。


四、资助流程

1、学生自愿申请,填写《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并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

2、学院按照资助条件,以“优中选优、困中选困”的原则遴选受助学生,对受助学生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3、学校审核并公示后,上报省级青基会。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9月16日17:00前,将初审通过的学生材料递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校团委。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41396


共青团中南民族大学委员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8日


附件:

附件1:各学院候选名额.docx

附件2: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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