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2006年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0-3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设立中南民族大学英语演讲比赛的有关规定》(民大教学[2002]19号)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了选拔选手参加2007年湖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和CCTV英语演讲比赛,学校将举办“2006年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现将比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创新创业中心组织成立2006年中南民族大学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组委会,负责制定赛程和赛题。比赛的各项工作由组委会秘书处负责,秘书处设在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15-719室),具体安排比赛各项事宜。
联系人:袁年兴,联系电话:67842548。

二、参赛对象
我校非英语专业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比赛程序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即:学院选拔赛和学校决赛。
㈠ 学院选拔赛
⒈ 各学院可独立或联合组织举办,比赛中可进行定题演讲或即兴演讲,演讲题目各学院自定,选手可以自拟一个小标题,其它题目由各单位根据本学科专业知识和社会热点问题自行拟定;
⒉ 学院选拔赛评委会专家由各单位聘请,为保证比赛的公正性,评委人数不得少于5人;
⒊ 学院选拔赛统一的会标字样为:2006年中南民族大学英语演讲比赛(xx学院赛点);
⒋ 学院选拔赛获奖等级、名额由各单位评定,获奖名单于学院选拔赛后报创新创业中心,并推荐2名选手参加学校决赛;
⒌ 学院选拔赛获奖证书由各学院自行印制颁发;
⒍ 组委会给每个主办单位提供学院选拔赛经费600元,各单位于学校决赛报名时领取。

㈡学校决赛:
⒈ 学校决赛由组委会主办;
⒉ 学校决赛内容包括定题演讲、即兴演讲和回答问题,每人参赛时间为8分钟;
⒊ 学校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7名、优秀奖若干名、并设最佳口语奖1名、最佳人气奖1名及最佳演说奖1名;
⒋ 学校决赛当场公布成绩,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⒌ 外语学院英语专业可选派两名选手参加学校决赛,直接获三等奖奖励(不占上述7人三等奖名额)。
6.学校决赛设立团体奖,由各学院参加学校决赛的两位选手的成绩相加评定,奖前三名。

四、时间安排
1.11月12日前,各单位完成学院选拔赛;
2.11月13日前,各单位将学院选拔赛获奖名单和参加学校决赛的选手名单交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15-719室),同时公布决赛定题演讲题目和决赛赛程;
3. 11月16日晚进行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演讲及答辩要求
⒈ 口齿清晰,语音语调正确,表达流利规范;
⒉ 英语语言基本功较好,符合英语语言习惯;
⒊ 演讲内容充实、切题,层次分明,逻辑性强;
⒋ 反应敏捷,回答简明扼要,时间控制得当;
⒌ 体态端庄,自然大方,能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


                                         中南民族大学创新创业中心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编辑:党委宣传部 来源:创新创业中心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邮编:430074

版权所有© 2016 中南民族大学 鄂ICP备05003346号  公安备案号:420111020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