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办〔201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师生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教职工和学生申请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的基本条件,教职工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中南民族大学关于教职工报考研究生有关问题的规定》(民大发〔2008〕62号)、《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加强师资培训的暂行规定(试行)》(民大发〔2009〕54号)与《中南民族大学关于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民大发〔2014〕67号)中的进修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一)请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网(网址为http://www.csc.edu.cn)阅读《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项目指南》,查阅相关信息,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二)请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申请人在2015年1月5日至9日期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申请人在2015年3月20日至3月31日期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时间待定。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填写《中南民族大学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三)请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申请人于2015年1月9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两份纸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档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逾期将不予接收;请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申请人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两份纸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档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逾期将不予接收。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87532143
地 址:10号教学楼122办公室
中南民族大学教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doc
中南民族大学学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doc
国际教育学院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