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现将做好2020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准备工作通知如下,请积极准备申报2020年度引进计划。

一、申报原则

(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统筹项目、人才、基地,统筹我国科技创新与中外合作创新。支持外国科学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塑造引领型发展、推动国际创新合作、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国家创新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二)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坚持把人才驱动作为本质要求,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着力引进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使引进外国专家规模、层次、结构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推进实施外国专家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将把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经费持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项目类别

(一)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此类项目将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二)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三)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四)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申报条件

(一)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二)鼓励外国专家长期来华开展深度合作。

五、申报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项目负责人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

(二)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申报项目,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应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三)项目周期为一年,即2020年自然年。年内未执行完项目,下一年度需重新申报。

(四)对申报对象年龄无要求申报对象须持有外国国籍。拥有外国永久居留证件(绿卡)但拥有中国国籍人士不适用。港澳台人员可参照申请项目。

)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秉承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总体对工作时间不做硬性规定。申报的同一个外国专家2020年内可申请多次来校工作。

)项目申报经费标准严格按照《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外专发[2016]85号)执行。对于一次来华工作1个月(30天)以下的外国专家,可不支持工薪。对于一次来华工作1个月(30天)以上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与外国专家签订工薪合同。

)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同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各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对外国专家工作中发生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申报方式

1. 项目负责人暂按上述通知内容,与国(境)外专家积极开展联络,制定工作计划准备申报材料。

2. 申报项目统一使用中南民族大学《外事工作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192.168.120.39/)中的“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子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3. 系统开放时间和申报具体要求以科技部正式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与外国专家科李晓辰

联系电话:87532143址:南区20号楼209办公室 

附件1: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2: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简要说明.doc

附件3:关于印发《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