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接东新公安分局禁毒大队通知,现对我校进行易制毒化学品排查摸底及监管工作,具体如下:

1、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供的设备清单进行核对,不符或信息不全的请注明正确信息(详见附件1);

2、填报氢气瓶的相关信息(附件2);

3、填报与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的人员信息表(实验室研发人员填入附件3,其他同易制毒化学品有接触的人员填入附件4)。

请各单位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上述信息,于326日前将附件1-4盖章后报送至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中心(16-421-1办公室)。

联系人:朱老师67842803



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