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首页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
邮编: 430074
鄂ICP备05003346号

行业动态

关于报送2021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0年11月11日 00:00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财务司关于编报2021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民委财字〔2020115号)有关要求,现就报送2021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各单位公务用车和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软件等资产事项,包括实有数、预计年末数和计划配置数量金额等。

2.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表中公务用车项目由后勤保障处、保卫处等车辆管理使用单位填写,并经学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审批。

3.机构人员情况表由人事处填写。

二、有关说明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保证数据质量,并按时报送。

2.通用资产事项填报以《中南民族大学贯彻落实<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实施细则》(民大发<2019>77)的规定为标准。

3.通用办公软件需附页说明预计配置品牌、配置方式(预装、场地授权、网络授权等)、配置原因等情况。

4.复印机、投影仪及通用办公家具需附页说明资产品目、数量金额、主要用途和配置原因等情况。

5.各单位填报的《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表》、《机构人员情况表》及有关说明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122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4-222),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26597864@qq.com

联系电话:027-67843836

联 系 人:汪老师

 

 

附件:1.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表

2.机构人员情况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1110

附件1: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表.xls

附件2:机构人员情况表.xls

上一条:国资处对我校北区AB栋底层商户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