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院(部)务公开实施办法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0日 00:00    浏览次数:

民大党发(20066

    根据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工会关于推行校务公开的有关要求,依据《中南民族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结合院(部)的实际情况,实行院(部)务公开,应做到凡是涉及院(部)改革发展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重大项目的审批和院(部)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除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需保密情况外),都应予以公开。

   一、院(部)务公开的原则

   1.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2. 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3. 必须符合依法治院(部)、从严治院(部)、民主治院(部)的原则,有利于保证和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学院(部)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办学效益,优化育人环境,构建和谐校园。

   4.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开、真实、诚信,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5. 必须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干部教师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院(部)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 院(部)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其实施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与结果。

   2. 院(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规程及廉政规定。

   3. 院(部)有关经费的预算及使用情况、其他各项收入来源、支出及使用情况(包括学校发放的各种经费的使用情况)。

   4. 奖酬金、课酬及各种补贴发放的办法、标准和使用情况。

   5. 各岗位人员的聘用、考核晋级、职称评定、奖惩等办法程序和结果。

   6. 学科建设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教学计划的修改和教学任务的分配、考试安排和纪律等有关事项。

   7. 对外合作办学签订的有关协议及协议的执行情况。

   8. 人才引进、教职工在职学习培训、公派出国情况。

   9.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

   10. 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对学生各种奖励、处分、助学金、贷款发放情况,以及就业有关信息及免试推荐研究生结果。

   三、院(部)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 院(部)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即:二级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这是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重要制度,其召开的时间、议题、程序和公开的内容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2. 院(部)情况发布会。院(部)领导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各种形式的座谈会等通报工作情况。

   3. 各院(部)设立院(部)务公开栏,还可以通过领导接待日、简报、报刊、告示、网络等形式进行院(部)务公开。也可以设立院(部)务信箱、建立信息反馈和监督系统等。

   四、院(部)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1. 推进院(部)务公开,事关院(部)发展大计,是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各院(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 推进院(部)务公开,既要维护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维护和支持院(部)领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权利。

   3. 院(部)务公开的核心是公开,关键是真实。要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院(部)务健康有序发展。

   4. 根据院(部)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年初制定院(部)务公开计划,年底进行工作总结并报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实施检查。

   五、院(部)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 各院(部)成立以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各党政工领导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级工会主席兼任。

   2. 学校相关二级单位的事(处)务公开,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中共中南民族大学委员会

00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