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信息 | 正文
法学院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作者:吴雪姣  编辑:吴雪姣  审核:黄军  发布:吴雪姣  发布时间:2022-03-16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法学院本学期将组织开展2021级本科生法学大类专业分流工作。依据《中南民族大学关于实施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民大教学 2018〕17号)、《中南民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民大教学〔2018〕15号)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特制定如下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

1.工作领导小组

祁帆  潘红祥 黄军  王琼 王瑞龙

2.考核专家组

黄军 张军荣  王斌 吴雪姣

二、招收专业、对象、条件与人数

1.招收专业。本次大类分流的招收专业为法学和知识产权两个专业。

2.招收对象。2021级通过转专业进入法学院的同学,其中西部实验班的同学均是按照法学专业转入,原则上不参与专业分流;2021级荆楚卓越班学生均是按照法学专业选拔,原则上不参与专业分流;其他2021级法学院本科生则在本次分流对象之列。所有参与专业分流的同学,应征求家长意见,结合对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的了解、职业发展考量、学习兴趣与能力等因素,对分流专业加以选择。

3.招收人数、条件及程序

学院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状况、各专业教学资源的承载能力确定各专业的人数规模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各自招收人数的下限为30人。

坚持学生自愿、学院统筹的原则,学生根据自身爱好及特长,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学院结合分流专业及各专业人数设置进行分流,兼顾志愿和成绩。

分流对象须在《专业分流意向书》中填报两个不同专业志愿若学生本人在《专业分流意向书》中未按要求填满志愿或有重复志愿,则空缺志愿和重复志愿默认服从学院安排。若填报志愿人数超过专业拟招收人数,则按平均学分绩点(与成绩单一致)排序录取,若平均学分绩点也相同,则按加权平均成绩(与成绩单一致)排序录取。若学生第一志愿未录取,按第二志愿录取不再进行二次志愿填报。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节点

1.政策宣讲。20223月15日-202251日,利用专业导论课增强学生对于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的了解,同时,安排相关老师针对2021级全年级学生进行政策和专业方面的讲解。

2.志愿填报。20225月09-20225月112021级参与专业分流学生填报具体专业志愿。

3.名单公示。2022513,将专业分流名单于法学院网站主页加以公示。

4.结果报送。20225月16,公示完成后,将无异议的大类专业分流结果报送学校教务处。

四、异议解决

本次大类专业分流工作进展过程中,如有相关异议问题产生,由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解决。

其它未尽事宜,在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由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202203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