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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刘新平  编辑:刘新平  审核:邓行 潘红祥 陈蒙  发布:刘新平  发布时间:2024-03-2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做好2024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4〕6号)《中南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平稳有序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工作。

(四)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导师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不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成立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细则并组织实施。统筹做好复试场地与设施准备、技术支持、遴选复试教师等,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副组长为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和纪委书记,成员包括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包括对学校下达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细则的拟定、复试工作的开展、复试过程的监管、学院拟录取名单的审核上报等。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为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副组长为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和纪委书记,成员包括学院各学科(专业)负责人。

三、复试工作

复试程序

1.确定复试名单

(1)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学院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单科和总分须达到国家线。

学院各学科(专业)普通招生计划(非专项)拟招生人数(已减去接收推免生人数)具体如下表所示:

学习

形式

学科专业名称

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拟录取计划(非专项)数

(已减去接收推免生人数)

拟复试一志愿考生

人数

备注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全日制

030101

法学理论

331

47

47

71

71

3

3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计划微调

全日制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31

47

47

71

71

7

7

全日制

030104

刑法学

331

47

47

71

71

3

2

全日制

030105

民商法学

331

47

47

71

71

3

3

全日制

030106

诉讼法学

331

47

47

71

71

3

3

全日制

030107

经济法学

331

47

47

71

71

4

4

全日制

030109

国际法学

331

47

47

71

71

2

1

全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

331

47

47

71

71

4

4

全日制

035102

法律(法学)

331

47

47

71

71

34

5

非全

日制

035101

法律(非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

331

47

47

71

71

10

4

251

30

30

45

45

   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为:总分251分,政治 、外语不低于30分,业务课不低于45分。

(2)学院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学院网站提前公示,并逐一电话通知复试考生。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考生由学院通知考生本人,复试在学院进行。

(3)学院各专业均不接收破格复试。

2.资格审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4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学院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如下表格所列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材料内容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含普通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和高职高专毕业生)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准考证

身份证复印件

政治思想鉴定表(样表附后)

本科(或专科)成绩单(要盖章)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毕业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



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3.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考生须签订《中南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向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

5.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学院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6.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复试的形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形式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校外考生凭准考证入校。

2.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分为专业笔试、综合测试、外语水平测试。

(1)专业笔试

考试科目以《中南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公布的科目为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二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三是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四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五是人文素养;六是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外语水平测试

阅读一篇不少于500个单词的英语短文,翻译并回答测试小组随机提出的相关问题,综合考查学生的阅读、翻译、听力和口语水平。

外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

综合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

(4)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还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的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注: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也须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每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3.复试时间及对象

第一批: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31日,复试对象为一志愿报考法学学术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的考生。

第二批:复试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 月22日,具体时间段根据工作实际再确定。复试对象为调剂报考法学学术型硕士、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的考生。

4.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人数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各位测试教师成绩之和÷测试教师人数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

(2)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5]×30%

5.其他有关说明

学院的面试小组在指定的教室进行面试工作。考生根据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安排按时参加复试。

四、拟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国家、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1.以下情况均属于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2)笔试成绩低于60分;

(3)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

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以总成绩排名为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的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

3.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4.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所剩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被录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5月1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逾期不再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2024年的招生计划。

6.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信息公开公示

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做好复试过程的信息公开公示。本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按学校规定进行公布或公示。

、工作纪律

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将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学校的声誉。及时、充分、规范进行复试录取工作的信息公开。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学院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

咨询电话:027-67842770

举报电话:027-67844811

实行巡视制度

学院将派工作人员巡视检查复试录取情况。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录取保障制度。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争议处理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检举渠道的畅通。对于考生提出的疑问,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会及时答复;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则

本细则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详尽事宜参照《中南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附件:1.中南民族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

      2.中南民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