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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专访】胸怀正义气自华,情系妇孺念天下——记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94级校友 吴媚媚
作者:魏书乾  编辑:魏书乾  审核:祁帆、王琼  发布:柳俊明  发布时间:2021-11-03


吴媚媚,女,19763月出生,壮族,中共党员,19987月毕业于中南民族学院(94级法律系法学本科,学士学位), 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89月大学毕业后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在审监、立案、行政、民一、民三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职务,20132018年曾先后两次到基层院挂任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现任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改革开放40周年全国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广西三八红旗手、广西优秀法官、广西人民满意公务员、广西法院成立70周年最美贡献者、建党100周年广西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十余项自治区级以上荣誉,分别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二次。


笃信好学实现年少理想 南湖双塔照亮未来道路

性格开朗亲和、积极阳光的吴媚媚,秉持着“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的处世态度,在南湖之滨开始了难忘的大学生活。为了实现从事法律职业这一年少时的理想,吴媚媚在大二下学期从电子工程系转到法律系学习。回忆起过去,吴媚媚非常感谢母校给予自己一个发挥个人特长的机会,助力自己实现年少的理想。

徜徉南湖之畔,看水杉与垂柳的艳影在夕阳中荡漾;流连双塔书海,看学子的努力在星辉斑斓里成长。在中南民族大学如画的校园里,与好友泡图书馆、在文科楼前晒太阳、跟广西老乡参加“三月三”读书节、体验刑事侦查学……丰富充实的民大校园生活,让吴媚媚成长为一名笃信好学自然宽和的法律人,为法律职业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桃李不言忆母校培养情,弦歌不辍承法律使命感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吴媚媚无比感恩母校的的栽培,感谢恩师的教诲!大学本科四年的系统学习给予了她知识和力量,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构建了系统的专业知识构架。“笃信好学,自然宽和”的校训是她一直以来的方向和希望,作为在母校温情教诲培育下成长起来的莘莘学子中的渺小一员,吴媚媚总是不时回忆起自己正值青春年少在母校的那段时光。在民大求学的时光,总让她在纷杂的尘世中永存那份做人的品性,不失那份纯真与美好……

毕业后,吴媚媚秉持母校校训,怀揣着对法律的信仰,不忘初心躬耕笃行,化身法院巾帼一展风采。工作23年来,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兢业创新,先后在法院审监、立案、行政、民一、民三庭等岗位历练。凭借过人的业务素质与综合能力,突出的审判业绩,有效践行和推动了柳州家事审判工作的发展,荣获了“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十余项自治区级以上荣誉。


乘风破浪勇当保护伞 法理并融巧解千千结

阳光正明媚,法徽耀芳华。工作23年,沉淀的是丰富的经验与丰硕的收获,不变的是对公平的追求与对法律的情怀。

在司法工作中,吴媚媚接触得最多的莫过于涉民生类案件审判。致力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吴媚媚,参与打造全国首个“家事法庭”,担当重任成为柳州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负责人,在广西率先建立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疏导员“三员制度”和家少纠纷联动调处平台,为妇女儿童撑起一把强有力的“保护伞”。

在一起未婚母亲与前任男友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件中,面对孩子生父拒绝法院一审判决并藏匿孩子的棘手状况,吴媚媚与未婚母亲小李在寒冬腊月挨家挨户走访寻找小李的儿子,并组织调解,与孩子生父进行细致的分析,终于让偏执的父亲同意将孩子交还给母亲小李。“当看到孩子扑向小李,母子团聚紧紧搂着妈妈脖子久久不愿放手的小模样时,一种职业的荣誉感和获得感油然而生,”吴媚媚法官事后说道。

二十三年的坚守与执着,吴媚媚法官书写出一幕幕令人动容的司法故事,留下爱岗敬业的串串足迹。时光不语,它用春华秋实记载所有的付出与收获;岁月有痕,它用只争朝夕激励着奋斗与前行。


吴媚媚表示,在成长的路上,她十分感激母校的栽培。值此校庆七十周年,远在广西的她不忘感恩,深情为民大送上祝福:桃李不言满庭芳,奋进七十今又始!祝愿母校永葆青春、斗志昂扬、群星灿烂、再谱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