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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和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加强往来款管理,是防范资金风险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南民族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民大发〔2020〕69号),同时为落实国家民委财会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财务处集中开展2025年第三季度往来款清理,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往来款清理范围及时间要求
1、借款清理:于2025年8月31日前在学校办理了借款,但尚未冲账的教职工和学生,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冲账。其中住院费未结账的请办理阶段性冲账手续。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本科质量工程借款冲销的及时性直接影响到学校国家专项预算执行进度,相关责任人务必及时办理借款冲账手续。
2、暂存款清理:对于学校银行来款事项,相关单位和个人需及时办理经费认领手续。对于挂账质保金,请各单位及时清理各类合同或协议约定,对2025年9月10日前已达到返还条件的,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
二、往来款信息查询
1、未冲销借款信息查询:各单位借款责任人未冲销借款信息见附表。同时,各教职工亦可通过学校财务查询系统查询本人未冲销借款信息。
查询方法:进入中南民族大学财务处网站,点击右上角“财务办公平台”,进入“财务查询系统”。点击“账务信息”—“未冲销借款”。
2、银行来款查询:进入“财务查询系统”,点击“来款信息”—“来款查询”或者登录企业微信,点击工作台进入“财务查询”—“银行来款”。
三、缓期冲账申请
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要求,大型仪器设备、工程借款原则上三个月内应核销,其他借款原则上一个月内应予以核销,如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核销的,请在财务处网站下载填列《中南民族大学借款特殊事项审批表》,说明暂时无法冲账的原因,承诺冲账期限,并由经费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存档。
附:各单位借款明细、未核销质保金明细(由于数据统计工作在2025年9月5日开展,在9月5日后已办理冲账、缓期冲账的师生员工不在清账范围内。)
中南民族大学财务处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