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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2022-03-01
    作者:

    编辑:谢天   审核:梅毅   上传:谢天

    各位老师和学生:

    根据《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2021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开始。

    一、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人员

    1)在职在编教工及非在编一类岗教工

    2202111日后退休教职工

    32021年取得劳务费并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学生

    二、办理时间

    2月份办理预约服务的师生可以在31日至315日间办理汇算清缴,未预约的师生办理时间为316日至630日。

    三、办理方式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及网页WEB端两种方式进行汇算清缴,操作方式与往年相同。

    四、特别注意

    为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在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时,请务必选择“单独计税”,切不可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以免个人多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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