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讨论上级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
2.审议学校行政部门年度或学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检查实际执行情况,有重点地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重大问题;
3.研究确定全校性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重要工作及活动的安排;
4.讨论决定学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止;
5.审定财务、基建计划及重大项目的经费开支方案以及自筹资金的使用和分配办法,审议学校年度审计报告;
6.审定本校与国内外有关方面重要的合作交流协议和合同;
7.教职工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学生处分的审批;
8.确定党委常委会关于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等方面决定事项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方案;
9.讨论校长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 |
| 1、会议必须事先确定好会议的主要议题。一般由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系(部)向学校办公室提出书面议题,或由分管校领导向办公室提出议题,也可由校长确定会议议题。办公室将提交的议题进行汇总,向校长汇报,最后确定应提交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 |
A、有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系(部)必须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有争议的问题最好是两种以上方案供领导抉择);
B、重要议题是否通过有关咨询机构论证并提出方案;
C、主管校领导是否同意所提议题在会议上讨论,手续齐备后方可排入会议议程,临时动议不入会。 |
| 2、会议的准备:由各职能处、二级学院、系 (部)提交会上讨论的问题,若需到会人员事先阅看材料并要求提出意见的,应由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系(部)在会议前1-2天发给参加会议人员,并通知准备意见。 |
1、会议记录人员对会议决定和需要贯彻的精神,应撰写纪要,纪要经学校办公室主任审阅后,由校长签发。
2、会议(指决策性会议)作出的规定,超出“纪要”的发放范围,可以用文件形式(如“通知”、“规定”、等)下发,一般由有关业务部门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经主管校领导或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印发。
3、学校办公室负责将会议所作决定且需催办的重要事项填入《校长办公室会议决定事项催办登记薄》,发送《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催办单》,并根据办理中的难易填写催办日期,由参加会议的办公室秘书向承办部门催问办理结果,并同其协商办理完毕的时间期限。等决定事项办理完毕,要将催办结果集中报学校办公室主任,重要事项催办情况需报告主管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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