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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安排好2010年暑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从7月9日—8月27日,8月28、29日注册及缴纳学费,8月30日正式上课。
2.教职员工放假时间从7月12日—8月27日,7月9日、10日、11日全校教职工继续上班,做好本学期结束收尾工作。教辅、机关、后勤人员在7月12日—8月27日期间轮休。
3.全校教职工均须于8月28日到校正式上班。
二、假期值班、加班问题
1.暑假期间,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处理假期间的各种事务,积极应对突发事件,保证校园安全、稳定、和谐。
假期值班时间:
上午 9:00—11:30 下午 3:00—5:00
请各单位于7月8日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表(包括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姓名、电话)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2.暑假期间各单位应安排工作人员轮休。部分单位如因工作需要,其工作人员未能休足两周的,应于暑假前将人员名单经本单位负责人审定后送学校办公室,假期结束后再将实际缺休情况报财务处,学校可按每人每天20元发放补贴。
三、其它事项
1. 放假前各单位必须完成本学期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期末考试、阅卷、登分等工作。
2. 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做好学生思想、纪律和安全教育工作,使他们愉快、安全地度过假期;鼓励学生利用假期开展社会实践,了解国情,增长才干;注意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暑假有关情况;及时反映学生在校的各类情况,并寄发期末考试成绩;图书馆、后勤服务等部门要特别加强对学生学习场所、食堂、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为假期留校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和食品卫生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防汛工作进入非常时期,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做好准备,保证完成今年防汛抢险任务。
5. 放假前及暑假期间各有关单位应抓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如期开学。开学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检查学生到校情况,并及时上报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
6.8月28日上午8:30在学术交流中心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全校中层干部会。
以上事项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安排,并逐一落实到位。
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