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了做好2009届(2006级)高职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及教学工作,以便毕业生能按时安全顺利地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返校及清考时间
高职2009届毕业生必须于2009年5月28日前返校,5月30、31日两天为毕业生清考时间,6月10日前将清考成绩交我院。
二、2006级高职毕业生教学任务完成时间
(1)在2009年5月10日前完成高职阶段课程的考试工作,5月16日前交成绩单,考试不及格的学生直接参加5月30、31日的清考。
(2)毕业实习调查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将实习计划报我院,在2009年6月10日前完成实习调查任务。
(3)2006级高职参加自考助学班专升本学习的同学利用寒假完成实习调查任务,按照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正常到校上课。
三、 毕业鉴定和离校时间
2006级高职毕业生于2009年6月10日前交调查报告成绩单,离校时间与普通本科生相同。
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11月17日 |